| 浙江省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事先内部公示 | |||||
| 公示时间:2024年5 月29日至 2024 年 6 月4日 | |||||
| 组团单位或派出单位(盖章): 团组负责人或参团单位负责人(签名): | |||||
基 本 情 况 | 团组名称 | 许莹莹等2人赴澳门执行教育交流与访问任务团组 | |||
| 启程时间 | 2024 年 7月 7日 | 在外时间 | 5天 | ||
| 费用来源 | 财政支付 | 是否列入年度预算 | 是 | ||
| 出访国家(地区) | 澳门 | ||||
| (含过境) | |||||
| 邀请单位 | 澳门大学 | ||||
| 主要任务 | 带我校学生到澳门大学参加校际交流、参加夏令营。 | ||||
团 组 成 员 | 姓 名 | 工作单位及部门 | 职 务 | ||
| 许莹莹 | 湖州师范学院 医学院、护理学院 | 副书记 | |||
| 宋珊珊 | 湖州师范学院外事处 | 教师 | |||
| 备注:1、除依照文件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组团单位和派出单位要事前通过内部局域网、公开栏等方式如实公示有关团组和人员信息;2、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3、团组成员超过6人可另附名单;4、费用来源:选择财政支付、企事业经费、科研经费或外方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