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学术思维,丰富学生的求学经历,在我校设立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以下称:“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今年暑期,在“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支持下,学校特推出为期一个月的港澳暑期访学项目,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项目主题为“人文创新”,该项目旨在通过专家授课、小组讨论、实地参访等形式,了解港澳的人文、多元文化,拓宽学生思维和眼界,激发学生学习和成长内驱力,提升学生沟通力、学习力、创新力和拼搏力,为未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考察单位包括澳门大学、澳门科技馆、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
二、访学时间
三、费用
全额资助(其中“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资助9000元/人,其余费用由学校补贴)
四、“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获得者资源链接
1.可获得泰隆银行超级实习生项目二面直通卡、泰隆银行校园招聘二面直通卡(仅限使用一次 )。
2.可选择获得由泰隆银行专属定制的纪念卡片——“泰隆之星”借记卡,享受积分、卡券等权益(具体权益以专属卡权益标准为准)。
3.可优先获得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实习机会,公益项目参与等。
五、报名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必须为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且此前未享受过相关访学经费资助;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身心健康,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含2.5),截止评选无重修课程;
5.符合到访院校进行学习交流的相关语言要求。
6.符合以上基本条件者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具体选拔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获得各级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
(2)积极参加勤工俭学和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突出;
(3)在校期间曾在校院各级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表现优秀;
(4)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六、评选流程
(一)申请及初审
1.各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确定负责人;
2.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各学院对申请学生材料及资格进行审核及评审,根据给定名额确定推荐学生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学生处。
(二)复审及公示
学生处对各学院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审定结果及相关材料提交校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的受资助学生名单向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报备后,学校将受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最终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七、项目管理
石老师 2323202
办公地点:东校区2号行政楼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307室
湖师国际微信公众号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学生处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