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师远航·2025”(四十二) 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 港澳暑期访学项目通知

发布者:外事处新闻发布发布时间:2025-05-09浏览次数:10

 

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学术思维,丰富学生的求学经历,在我校设立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以下称:“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今年暑期,在“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支持下,学校特推出为期一个月的港澳暑期访学项目,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项目主题为“人文创新”,该项目旨在通过专家授课、小组讨论、实地参访等形式,了解港澳的人文、多元文化,拓宽学生思维和眼界,激发学生学习和成长内驱力,提升学生沟通力、学习力、创新力和拼搏力,为未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考察单位包括澳门大学、澳门科技馆、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

    二、访学时间

2025713-89

    三、费用

全额资助其中“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资助9000/人,其余费用由学校补贴

    四、“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获得者资源链接

1.可获得泰隆银行超级实习生项目二面直通卡、泰隆银行校园招聘二面直通卡(仅限使用一次  )。

2.可选择获得由泰隆银行专属定制的纪念卡片——“泰隆之星”借记卡,享受积分、卡券等权益(具体权益以专属卡权益标准为准)。

3.可优先获得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实习机会,公益项目参与等。

五、报名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必须为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且此前未享受过相关访学经费资助;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身心健康,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含2.5),截止评选无重修课程;

5.符合到访院校进行学习交流的相关语言要求。

6.符合以上基本条件者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具体选拔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获得各级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

   (2)积极参加勤工俭学和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突出;

   (3)在校期间曾在校院各级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表现优秀;

   (4)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六、评选流程

    (一)申请及初审

1.各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确定负责人;

2.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各学院对申请学生材料及资格进行审核及评审,根据给定名额确定推荐学生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学生处。

    (二)复审及公示

学生处对各学院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审定结果及相关材料提交校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的受资助学生名单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报备后,学校将受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最终确定资助学生名单。

    七、项目管理

  石老师 2323202

  办公地点:东校区2号行政楼国际交流合作港澳台事务办公室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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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合作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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