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师远航·2026”(四十二) 2026暑假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港澳暑期访学项目通知

发布者:国际处(港澳台办)发布时间:2026-04-29浏览次数:12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学术思维,丰富学生的求学经历,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捐资在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以下称:“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今年暑期,在“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支持下,学校特推出为期一个月的港澳暑期访学项目,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详情

项目主题为“人文创新”,该项目旨在通过专家授课、小组讨论、实地参访等形式,了解港澳的人文、多元文化,拓宽学生思维和眼界,激发学生学习和成长内驱力,提升学生沟通力、学习力、创新力和拼搏力,为未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考察单位包括澳门大学、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

行程表:









































项目时间:2026712日(星期日)-88日(星期六),为期4

人    数:30位学生

授课语言:中文

授课地点:澳门科技大学、香港管理协会

项目证书:由澳门科技大学、香港管理协会颁发结业证书

项目费用包含:

 ①讲师课酬、机构参观费、行政管理费、教室及设备使用费、教材费、项目证书费等;

 ②交通费:接送费、澳门-香港交通费、香港课程接送;

 ③住宿费:澳门住宿费:所有学员均按照性别分配学生宿舍, 11

香港住宿费:所有学员均按照性别分配星级酒店标准双人间, 11

 ④餐饮费(提供2,000港币)

 ⑤往返高铁交通费或相同价格的机票(往返交通:湖州-珠海-澳门、香港-杭州-湖州)

 ⑥境外保险费。

二、费用

全额资助(其中“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资助9000/人,其余费用由学校补贴)

三、报名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必须为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且此前未享受过相关访学经费资助;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身心健康,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含2.5),截止评选无重修课程;

5.符合到访院校进行学习交流的相关语言要求。

6.符合以上基本条件者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具体选拔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获得各级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

    2)积极参加勤工俭学和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突出;

    3)在校期间曾在校院各级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表现优秀;

    4)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7.同意后续根据学校要求,参与各类会议、协助完成宣讲工作、配合录制宣传及教学视频,并按要求及时提交、整理所需材料。

四、评选流程

(一)申请及初审

1.各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确定负责人;

2.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各学院对申请学生材料及资格进行审核及评审,根据给定名额确定推荐学生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学生处。

(二)复审及公示

学生处对各学院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审定结果及相关材料提交校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的受资助学生名单向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和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报备后,学校将受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最终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五、项目管理

  缪老师 0572-2323202

  办公地点:东校区2号行政楼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