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阅读《孔子学院章程》、《孔子学院中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合作建设孔子学院的协议(草案模版)》等相关文件。了解孔子学院性质、宗旨、业务范围等。 |
审查自身是否具备申办孔子学院的条件: (1)申办机构所在地有学习中国语言和文化的需求; (2)有符合办学需要的人员、场所、设施和设备; (3)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
准备申请材料: (1)机构负责人签发的申请函; (2)申办计划书。内容需包括:(a)申办机构简介;(b)用于孔子学院的教学场所、设施和设备;(c)市场需求预测、管理机制及运营计划;(d)经费筹措及管理;(e)孔子学院总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均请附汉语文本。 注:申办机构可自行联系中方合作院校,并在申办计划书中说明。 |
将申请材料提交孔子学院总部,也可提交给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教育处(组)或文化处(组)。 注:如申办机构未自行联系中方合作院校,可委托总部推荐。 |
总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方式包括:文件资料审查、当面听取报告和实地考察等。 |
总部向申办机构出具“同意设立孔子学院的函”。双方商签《关于合作建设孔子学院的协议》。 |
申办机构与中方合作院校商签《执行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