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与对象
因公出国是指经学校批准以公派身份出国访学、讲学、进修培训、考察访问、国际会议、合作研究等,并且费用是从学校财务(包括教师自己主持的各个课题经费)支出的各种活动。
(二)办理程序
校内所属单位组团或个人因公出访,由所属单位提前三个月向学校上报内部请示,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因公出国申请表,附件一》,由相关部门会审后,报学校审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事行政隶属关系,现职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处级干部)出国(境),须经所在学院、部门同意,由党委组织部会审,党政主要负责人批准;动用学科建设、各类课题等经费者,须经所在学院同意,由人事处、学科规划与建设处、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等经费管理部门会审,由学校审批后按照《湖州师范学院教职工出国进修选派暂行办法》办理。任何个人不得以因私护照或因私通行证出国,执行因公任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个人因公出国人员,应填写《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审核表,附件二》以及《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审批明细表,附件三》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外事审批部门作为审批临时出国任务的依据,做到预算先行。最后凭《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审核表,附件二》、《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审批明细表,附件三》和浙江省外事办公室出具的任务批件同意函》到学校财务报销。 5、访问城市、访问日期、在国外停留天数及所需费用开支情况; 个人因公出国人员,应以电子稿的形式,填写以下表格,交至校外事处。 1. 《湖州师范学院因公出国申请表,附件一》 2. 《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审核表,附件二》 3. 《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审批明细表,附件三》 4. 《因公出国信息公开相关表格、附件四》 5. 《湖州市因公出国人员登记表,附件五》 6.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附件六》
(三)任务报批基本材料
个人因公出国人员,应以电子稿的形式,向校外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1、访问国家或地区(包括途经国家和地区);
2、访问详细理由、具体任务和目的(400字以上);
3、邀请单位的邀请函原件和翻译件
4、团组成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及对外身份、身份证号码;
6、在外日程安排、包括国外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
7、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机关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四)需要提交的相关表格